最近,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对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了一张罚单,光大银行因未能履行反诈主体责任,被罚款35万元,并禁止相关人员王译平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事实上,这并不是金融行业第一次因反诈不力而受到处罚。早在2023年2月,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就开出了首批罚单,其中厦门银行因23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7.17元并处以764.6万元罚款。
这些违法行为中就有一条是“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也就是说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导致涉及电信诈骗,这也是自2022年12月1日《反诈法》执行以来,银行因涉电信诈骗而首次被处罚。《反诈法》明确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涉诈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如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被责令停止新增业务、暂停相关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范围等。银行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被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肃对待防范反诈工作,承担起反诈主体责任,加强账户管理、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和投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在防范电信诈骗方面,银行可以建立疑似电信诈骗账户清单,通过监测和分析,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以及加强客户教育和防范意识等方式来提升整体反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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