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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法院判决银行赔偿被盗刷资金8990.59元

来源:POS机网 作者:POS机办理网 本文tag:银行卡盗刷

 

近期,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银行卡盗刷的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银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关注。

高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社保卡。2021年10月29日晚,他通过银行APP查看账户收款情况时,发现当天中午有一笔他并不知情的消费记录。交易信息显示,该卡在当天中午连续分三次在京东商城平台进行消费,两小时后又分三笔通过POS机刷卡进行消费,共计8990.59元。高某并未收到任何银行短信提示。他发现后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并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然而,当他向银行申请理赔时,却被拒绝。因此,他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其被盗刷的8990.59元。

蓟州区人民法院认为,高某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记卡合同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银行有义务保护储户存款安全以及用卡安全。根据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证实2021年10月29日在京东商城的交易行为系用异地的IP地址缴纳了江苏省一处地址的电费,交易时间具有连续性。而其余三笔交易均通过海南某地的POS机刷卡消费。综合分析现有证据、结合银行卡交易行为地与银行卡所在地的距离,报警时间和被盗刷的时间间隔,可以推定高某涉诉借记卡内资金的减少构成盗刷。

同时,银行未能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证实本案诉争银行卡并非盗刷而系持卡人自行操作或授意他人操作,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判令银行赔偿高某被盗刷的8990.59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银行卡被盗刷案件时有发生。为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银行应进一步提升借记卡的安全防盗技术,构建更为完善的消费认证体系。加强对银行操作系统的监控工作,保证持卡人的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

对于持卡人而言,及时开通银行消费短信提醒业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机APP绑卡行为,发现账户异常及时进行持卡消费证明人卡并未分离,然后立即前往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并到相关银行进行挂失处理,减少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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