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罚字〔2020〕8号)显示,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摩宝”或“Mo宝支付”)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 7 万元罚款。

摩宝支付控股是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与成都威斯顿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绝对控股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共同管理的一种新型支付机构。它充分发挥了我国民间资本市场机制和领先信息安全技术的优势。它采用云、网络、端和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等。建立个人支付账户系统和交易平台,利用互联网、移动支付等手段搭建互联网金融场景。
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尹明善为法定代表人、实控人,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33%,第二大股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51%。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尹明善为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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