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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发布新版信用卡积分政策调整

来源:POS机网 作者:POS机办理网 本文tag:信用卡积分中信银行招商银行

 

近日,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相继宣布了他们的新版信用卡积分政策的调整,并且POS圈支付网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招商银行的新版《招商银行个人用户积分奖励计划》,该计划将于2023年8月2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公告内容,以下信用卡消费将不会累积交易奖励积分:

 

1. 网络消费,且支付机构号不在招商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指定累积积分机构名单内。

 

2. 线下POS消费,但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交易均不累积交易奖励积分:

 

   a) 商户号在招商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零星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内;

   

   b) 商户类别(MCC)在招商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零星不累积积分商户类别(MCC)名单内;

   

   c) 持卡人使用银联二维码、银联手机闪付(包括Apple Pay、Huawei Pay、Samsung Pay、Mi Pay等)支付,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排除了以上MCC交易的消费,一定能够获得积分吗?实际上,并非如此!前提是这些商户不能出现在招商银行的积分商户黑名单中,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招行天书”。随着新积分计划的发布,招商银行还公布了最新的黑名单商户名单,目前这个黑名单中有超过275万个商户。

 

对于线上交易,依然可以积累积分。招商银行公告显示,共有101家特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络交易可以累积交易奖励积分。基本上,所有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包含在内。除了这些特定机构,其他网络交易将不会累积交易奖励积分。

 

最后,招商银行还提示用户,如果发现有人利用非真实交易、欺诈舞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恶意套取积分,一经发现,相关的积分将被视为无效。招商银行保留取消参与积分活动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通过恶意套取积分兑换的商品,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中信银行的新版《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该条款将于2023年8月18日起生效,并同时废止原有的积分条款与细则。

 

根据公告内容,持卡人累积的积分将会汇集到他们的中信银行积分账户中。这些积分并不构成持卡人的资产,不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不能继承。持卡人拥有的与中信银行合作的其他积分不能与其名下的中信银行积分合并使用。

 

在积分累积范围方面,以下交易可以累积积分:

 

1. 除特殊约定外,信用卡在中国银联指定类别商户的正常刷卡消费(包括云闪付 APP、银联二维码、银联手机闪付,例如Apple Pay、Huawei Pay、Samsung Pay和Mi Pay等)。

 

2. 通过财付通、支付宝、美团支付、京东支付、小米支付、翼支付、多多支付、唯品支付、苏宁支付、程支付、抖音支付平台进行的交易以及中信银行动卡空间交易(不包括消费金融还款和现金分期)。

 

然而,以下交易不会累积积分,中信银行保留根据政策和市场经营情况调整不计积分交易范围的权利:

 

1. 信用卡年费、手续费、循环利息、违约金和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 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3. 现金分期交易。

 

4. 商户分期交易。

 

5. 所有网络交易,除非特别约定。

 

6. 蓝卡取现交易和银联公务卡取现交易。

 

7. 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政府类、慈善类、金融类以及社会服务和居民服务等。

 

8. 零回佣、低回佣以及特殊计费类商户交易。

 

9. 中信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中信银行会不定期更新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并以中信银行官网公示为准。

 

此外,中信银行表示,在持卡人累积和兑换积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通过非正常手段或非个人交易等方式恶意套取积分,包括但不限于异常交易、虚假交易、作弊累积、恶意套现、疑似套取积分的行为,中信银行有权不予累积相关交易积分,并采取冻结积分、撤销积分、冻结卡片、销卡等措施,而无须提前通知持卡人、说明理由或征得持卡人同意。同时,中信银行享有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的权利,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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